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文件精神,结合环境学院实际,经环境学院202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定了《2026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附件1),如下:
附件1:2026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docx
现将该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学院学工办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19-86330218;地址:环境学工办逸夫楼63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