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微信号
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昆山铭恩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在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铭恩奖学金”。现制定评审办法如下。
第一条 奖励对象
“铭恩奖学金”用于奖励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第二条 奖励金额
每年度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共计奖励5人,其中包括:
1.“铭恩优秀学子奖”:每年奖励2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每年每人贰仟元(¥2000.00元);(该奖项奖励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铭恩励志奖学金奖或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2.“铭恩励志奖学金奖”:每年奖励3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每年每人贰仟元(¥2000.00元)。(该奖项奖励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铭恩优秀学子奖或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第三条 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举止文明;
4.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组织管理、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6.申请“铭恩优秀学子奖”的学生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该学科前10%以内;申请“铭恩励志奖学金奖”的学生需通过当年度困难认定,且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该学科前50%以内,有奋进事迹者优先。
第四条 评审办法
1.“铭恩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填写《常州大学“铭恩奖学金”申请表》;
2.经“铭恩奖学金”管理小组评选通过的名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1周,无异议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将组织实施发放。
3.在奖学金的评审、发放期间,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得资格。
第五条申报时间及材料
1、截止时间:12月18日
2、申报材料:《常州大学“铭恩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常州大学“铭恩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年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