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标准及评审细则(试行)》等规定,经学生申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境院反应(联系电话:86330218,地址:逸夫楼633)。反应情况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标准及评审细则(试行)》等规定,经学生申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境院反应(联系电话:86330218,地址:逸夫楼633)。反应情况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