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研究生: 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开始,请相关学院按照《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暂行)》开展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符合《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暂行)》的规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将取消当选资格。 二、名额
三、评选程序 初评:2020年12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交学院,学院评选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复审:2021年6月,学校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对初评名单进行复审。 四、表彰 学校于2021年6月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有关材料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材料报送 学院将《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审批表、汇总表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栏中下载)于2020年12月21日前报学生学院学工办。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筹)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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