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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常州大学〔2025〕5号)、《2025年常州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等规定,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环境学院学工办反映,地址: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逸夫楼633;联系电话:0519-863302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