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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工作,确保资助资源的分配公平、公正、合理,依据《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常大〔2019〕213号),现成立环境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定于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结果存在任何异议,欢迎通过电话等途径向环境学院学工办反馈意见与建议。联系电话为0519-86330218,地址位于环境学工办逸夫楼633。
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如附件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8日